說真的,正宮在外遇的事件中,根本佔盡了天時、地利、人和,沒有去找小三算帳就不錯了,怎麼還會有小三敢傻傻地來嗆聲呢?這很明顯是狐假虎威,看準了正宮過於軟弱,才想先出招唬住對方,不過這一招,根據過去的經驗,要是真的上了法庭之後,小三的態度又會180度轉變,幾乎有八成以上都是這樣的,根本屢試不爽,因此不要正宮們不要被小三唬住了。
放眼全世界,外遇出軌的問題三不五時都在發生,面對外遇的問題,有些人看得很開、有些人卻能傷得很深,但感情就是如此,我們管得住人,卻管不住對方的心,平心而論,要是真的發現另一半出軌的時候,我們能做的絕對比一哭、二鬧、三吵架還要多,就如同標題所說的「出軌並非最糟,外遇也不是絕症」。
隨著通姦的除罪化,侵害配偶權在每個被外遇的人心中地位扶搖直上,許多人甚至把侵害配偶權當作外遇的救星,但一般人除了知道侵害配偶權就是可以拿到判賠金的一種民事訴訟之外,其餘的不是一知半解,就是根本完全不了解,因此小編決定專訪律師,將大家對於侵害配偶權不懂的地方做更詳細的解說。
新竹縣一名高二女生氣黃姓男友劈腿,與另兩名女同志約彭姓學長出遊過夜,想刺激男友。後因兩女同志戀人要「辦事」,女生只好去與彭男聊天,未料遭彭男性侵。事後,女學生的黃姓男友認為兩名女同志設局害他女友被性侵,向彭及兩名女同志索討百萬元遮羞費未果,鬧上警局。